瑞軒科技訂有完善之董事遴選制度,選任程序公平、公開且公正。我們根據《瑞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選舉辦法》選出董事會成員,並依循《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中所訂定之原則,確保成員的選任及配置主要考量其專業知識及多元性,並不限特定性別、國籍、年齡及種族等。瑞軒科技於2021年7月29號進行董事會改選,目前瑞軒科技之董事會共計12席董事,其中包含5席獨立董事與2席女性董事,其中獨立董事席次超過1/3,優於法定規範。董事會任期三年,各成員均由產業界、商務及管理等領域具有傑出豐富經驗的專業人士所組成,定期依據相關法令、公司章程及股東會之決議行使職權,擬定公司營運方針,監督經營團隊執行成效,以確保公司利害關係人之權益及創造股東最大利益。瑞軒科技2023年度已召開6次董事會(註),平均出席率達97 %。

董事會成員簡歷表

職稱 姓名 主要學經歷
董事長 吳春發

學歷:台灣大學電機工程學系
經歷:美格科技(股)總經理

董事 吳麗鳳

學歷:淡江大學
經歷:美格科技(股)人事經理

董事 吳旭軒

學歷:台灣大學化學工程碩士
經歷:瑞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董事 吳旭祐

學歷:
台灣大學EMBA商學碩士
復旦大學EMBA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

董事 周明智

學歷:台灣科技大學管理研究所碩士

董事 吳麗明

學歷:輔仁大學資訊管理系
經歷:台灣惠普資訊科技(股)公司企業服務部業務協理

董事 許志彰

學歷:日本東京大學工學博士
經歷:晨星半導體(股)公司日本支社副社長

獨立董事 周大任

學歷:
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碩士
台灣東吳大學法律系學士

經歷:
中華開發工業銀行直接投資事業群執行長
中華開發金融控股公司資深副總經理
怡和創業投資集團總經理
亞翔工程(股)公司監察人

獨立董事 周成虎

學歷:美國LaVern大學公共行政學博士

經歷:
世新大學終身教育學院副院長
泰豐輪胎(股)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 廖婉君

學歷:美國南加大電機博士

經歷:
國立台灣大學電機系主任
國立台灣大學物聯網研究中心主任
國立台灣大學教務長
科技部工程技術研究發展司司長
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董事

獨立董事 魏宏政

學歷:交通大學經營管理所碩士

經歷:
中美矽晶製品(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
昇陽光電(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
匯鑽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獨立董事 徐掌瑛

學歷:國立台北教育大學文化創意產業經營學系碩士
經歷:財團法人國語汾屋科學教育基金會秘書長

註:關於董事任期、擔任其他重要職位、議案內容,請詳年報說明
關於董事的提名與遴選流程,請詳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20-21條、瑞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選舉辦法

董事會運作

董事性別
男生75%
女生25%
董事年齡
60歲以上33%
51-60歲25%
41-50歲25%
40歲以下17%
各專業背景之董事人數
利益迴避原則

利益迴避原則

瑞軒科技董事秉持高度自律,對董事會議案與其自身有利害關係,致有害於公司利益之虞者,均自行要求迴避不加入討論及表決,亦不會不當相互支援。若有利益衝突情事發生,公司員工可直接向直屬部門主管或董事長室主管報告。另外,董事長兼任執行長(最高經理),其原因為公司組織結構精簡,同時,董事長對於公司所屬產業甚為熟悉,於創造企業最大價值,並回饋給股東的經營目標下,亦嚴守利益迴避原則。

董事進修

董事進修

瑞軒科技鼓勵董事持續進修,2023年董事平均進修時數為7.3小時,亦安排董事進修ESG相關課程「研討會-人才發展與企業永續」、「研討會-永續發展路徑的挑戰與機會及溫室氣體盤查介紹」、「賦能董事會成為引領永續治理的關鍵力量上半場」等主題課程。董事績效評估

董事會績效評

依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瑞軒科技每年應至少執行一次內部董事會績效評估,於年度結束時執行、並於次一年度第一季結束前完成。2023年瑞軒科技董事會績效評估之平均得分為4.88分(滿分5分),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績效評估之平均得分均為5分(滿分5分),永續委員會績效評估之平均得分為2.23分,評估結果為優(註)。

註:上述評鑑,永續委員會績效評估分成三級:待加強(1分)、普通(2分)、優(2分以上);其他評鑑結果則分成五級:優(4~5分)、佳(3~4分)、普通(2~3分)、待加強(1~2分)、差(1分)。

董事會成員(自我或同儕)績效評估6大衡量項目 董事會整體評鑑5大衡量項目 功能性委員會整體評鑑5大衡量項目
公司目標與任務掌握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董事職責認知 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 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董事會組成與結構 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
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 董事的選任及持續進修 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
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 內部控制 內部控制
內部控制

為提升董事會之運作成效,依《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規定,至少每三年1次委由外部專業獨立機構或外部專家學者進行績效評估。瑞軒於2022年11月委託「台灣關係人投資協會」就2021年11月1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期間進行董事會效能評估。該機構參考《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37條及《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參考範例第三條,並融入「公司治理3.0-永續發展藍圖」指引,針對整體董事會運作情形設計評估問卷,問卷涵蓋五大構面:董事會組成、董事會決策品質、董事會運作效能、內部控制及風險管理及董事會參與企業社會責任程度,並委派評估三位專家分別以問卷及實地訪評方式評估董事會效能。該機構及執行專家與瑞軒無業務往來,具備獨立性。本公司已於2023年3月13日將評估結果提報董事會,故2023年未委託外部專業獨立機構或外部專家學者團隊執行評估。

該機構提供之評估報告中,與企業永續發展相關之建議事項為:設置「永續發展委員會」之功能性委員會、永續報告書取得第三方驗證、發布英文版永續報告書。瑞軒因應改善,已於2023年3月1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置「企業永續委員會」,並逐步落實引進外部顧問為必要之查核與提供諮詢,以及永續報告書取得第三方驗證、英文版永續報告事宜。

董事及高階管理階層薪酬制度

依瑞軒公司章程第18條規定,公司年度如有獲利,由董事會決議提撥不高於百分之三作為董事酬勞,董事酬勞分派案應提股東會報告,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再依前項比例提撥董事酬勞。酬勞金額之決定係以董事績效評估結果作為評核依循,除參考公司營運績效、產業未來發展因素,並將個別董事績效評估結果及其對公司績效貢獻度,給予合理報酬。相關績效考核及薪酬合理性均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及董事會審核。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係依瑞軒薪酬相關辦法給付。薪酬制度訂定原則主要依各單位經營績效及貢獻度分享公司營運成果,並參考同業給付之標準,以具競爭力、激勵性及合理性之考量訂定各項薪酬政策,使公司整體之年薪水準符合同業平均水準。經理人薪酬主要分為薪資、獎金及員工酬勞,薪資及獎金係由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議後,由董事會決議。員工酬勞依公司營運狀況及公司章程規定提撥比例,由董事會決議後報告股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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